(一)保护现状

    峨眉山以独特的地质地貌、原始的生态环境、雄秀壮丽的景观与悠久的佛教文化融为一体,交相辉映,成为中外驰名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从总体看,历史遗存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目前保护较为完好,基本形成了科学管理体系。

    当前,对峨眉山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需要深入研究;管理手段和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正在逐步解决之中。

    (二)保护的历史

峨眉山有组织的保护管理,始于公元10世纪中nT,国家在峨眉山设提点,驻节白水寺(今万年寺),掌管僧尼户籍、寺庙及附属山水林木等事务。1781年,设峨山甲,制级同乡,隶属峨眉县,管理僧尼户籍、寺庙、山林等。1945年,风景区第一次成立综合管理机构——峨眉山管理局,全面具体负责峨眉山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1951年3月成立峨眉山保护管理委员会,后改为峨眉山管理处。1979年2月,蛾眉山由乐山地区行署直接管辖,成立了乐山地区峨眉山管理局,具体负责对峨眉山实行全面管理,并率先在中国风景名胜区中组织编制了《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对峨眉山进行规范性的保护和管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首批把峨眉山审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严加保护。1988年12月,成立了峨眉山市峨眉山管理委员会,依法行使政府职能,对全山进行统一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