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   

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现有古建筑面积92770平方米,保护基本完好。古松、山林和湖、泉水质也得到较好保护。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l、承德属大陆季风性气候,季节和昼夜温差较大,对古建筑造成自然侵蚀较大。如何解决木结构建筑和石刻作品的养护及延缓彩绘褪色还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研究和保护手段。   

2、在消防、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了大量措施,但仍是威胁古建筑和园林安全的突出问题。   

3、某些文物景点、景区游客流量较大,对文物保护有一定影响。   

4、由于干旱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使避暑山庄的湖水形成春夏之交季节性减少。疏通水源,清理淤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保护历史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因成立后,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为保护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做了大量工作。   

l、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   

1949年即建立了热河省古文物保管所,1954年,成立热河省文物管理委员会。1961年,成立避暑山庄博物馆。1975年,成立承德市文物事业管理局(1985年改称文物园林管理局),统一管理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1991年,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中因避暑山庄外八庙保护协会”。   

2、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   

1953年,中央政府文化部发出《关于保护热河承德古建筑及文物的通知》,1961年,国务院将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中的普宁寺、普乐寺、普陀宗乘之庙、须弥福寿之庙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又将其列入全国44个风景名胜保护区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建设部、河北省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河北省政府颁布的《河北省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中明确规定了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保护范围。承德市人民政府两次颁布《关于加强对避暑山庄外八庙管理的通告》,对加强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3、制定可行规划,积极抢救维修   

197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第一个《避暑山庄外八庙十年整修规划》,1986年开始实施第二个十年整修规划。两个规划明确了抢救、整修的保护原则,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投资1亿多元人民币,直接用于古建维修和园林整治,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以改善保护区周围环境。   

4、加强保护区环境的综合治理   

a、严格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在保护范围内,停建、拆除了一批有碍文物景观的现代建筑,严格禁止开山、打石、取土、砍伐、放牧等。   

b、恢复植被。在严格封山育林、禁止砍伐林木的基础上,积极绿化保护区周围荒山荒坡,增加植被,1949年到1992年共栽植树木1500万株,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6%。同是,还在流经市区的武烈河上,营建了两道橡胶坝,蓄水量达26万平方米,改善了生态环境。   

c、改善大气环境,投资改造了市区85%的旧式炉窑,降低烟尘排放量。推行小区联片采暖,每年减少烟尘1687吨,S02 1100吨。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减少烟气量3亿立方米、尘1522吨、S021182吨,1992年,大气中TSP和SO2的年日平均值分别比1986年降低61.3%和32.5%。其中TSP年日平均值0.37毫克/标立米,已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   

(三)保护措施与计划   

l、严格依法管理。依据前述法律法规,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建设部批准了《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总体现划》、承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承德市城市综合整治与生态规划》等具体实施措施和目标。   

2、加强科学管理。所制定的规划、实施方案等均邀请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评论审定。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院、英国利物浦大学等。   

3、坚持“抢救为主,保护第一”的原则,在实施两个十年整修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整修规划,有计划地开展修复工作。采取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各界集资等多渠道筹资金,加快整修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中回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基金会。   

4、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以河北省政府制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依据,以“近限远迁”为原则,在重点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临时设施近期搬迁;一般保护区内,不得新建与保护文物有碍的构筑和设施,历史遗留的限制其发展;建设控制地带内,控制新建筑的形式、体量;外围保护带内的建筑都应考虑向景区的过渡性。   

5、搞好大气、水系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继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建立城市烟尘控制区;大幅度减少大气污染。水系治理和植被的恢复相结合,划定水源保护区并继续修建第三道橡胶坝。另一方面,大力植被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6、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国民文物保护意识。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人人树立爱护文物意识,以保护好文物为己任。